红河州进一步规范应急广播日常宣传

文章来源:
局宣传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
发布时间:
2024-02-04 08:33:42
【字体:

红河州广播电视局认真总结应急广播(大喇叭)“七个一”日常宣传规范化试点经验,规范设置应急广播宣传栏目,应急广播日常宣传规范化取得良好成效。

        一是规范开播用语和结束用语。各县级平台参照调频广播节目的做法,在开播时设置开播用语,结束时设置结束用语,节目与节目之间用音乐或过渡语的方式进行衔接,做到有头有尾,亲切和谐。

        二是规范开设栏目。各县级平台聚焦“理论宣传宣讲、政策解读、科普、法治、服务信息”等内容开设5类共65档栏目。栏目名称既有地方特色又贴切宣传内容,如《习语润边关》《国门之声》《理论响彻个旧》等。

        三是规范宣传时间并全部开播。各县级平台全面规范播出时段及时长,自2024年1月1日起,所有栏目均按照“每个栏目3—10分钟,每次播出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”的规定,在12:00-12:30和18:00-19:00之间播出。

打印页面 | 分享到: